Article 35

Amended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

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场所。

Local Regulations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