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4

Amended

地方性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地方性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拟订法规解释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