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

市本级预算因特殊情况需要部分调整时,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预算调整:

(一)因国家、自治区或者市人民政府政策调整,需要减少收入或者增加支出的;

(二)新增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增加支出的;

(三)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中的预算支出项目需要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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