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Article 1In force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保证种子质量,合理利用种质资源,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种子选育者和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Local Regulations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