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互救和紧急疏散避险等应急演练。
学校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安保值班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人员。
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管理。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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