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Chapter 3 学校Article 17In force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义务教育实际情况,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管理和工勤人员,改善寄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寄宿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生活等管理制度,保障寄宿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