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示属于本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以及征收的依据、范围、标准、对象、期限、程序和财政票据样式等有关事项;

(二)按照规定征收和解缴非税收入;

(三)记录、汇总、核对征收情况,并定期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四)宣传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

(五)执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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