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Chapter 6 人民防空教育Article 36In force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纳入教学计划,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大学、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结合军训进行;未进行军训的初级中学以上学校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按照教学计划进行。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