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由高速公路经营者组织实施。高速公路清障救援车辆应当安装示警标志灯和喷涂标志,执行清障任务时,应当开启标志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必要的安全警戒区。

除紧急救援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高速公路上从事修车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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