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编制养护建议性计划,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实施有关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落实养护管理任务,检查验收养护质量,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四)负责农村公路的勘测、设计、验收以及建设、养护和管理过程中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五)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道建设规划,安排乡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六)指导、协调乡、镇之间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七)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培训、考核管理人员;

(八)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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