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国家推行多种造林形式,鼓励单位和个人承包、租赁、购买宜林荒山的使用权造林。

国家鼓励以竹、木为原料的生产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造林,建立原料林基地。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