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应当向公共图书馆呈缴出版物的出版单位,不按本条例规定呈缴出版物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协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呈缴;逾期不缴的,处以应呈缴出版物价格的10倍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6,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