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在泉水直接补给区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污染水质的工业生产项目;

(二)倾倒、堆放、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其他影响地表水渗漏和污染水质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