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自治州鼓励州内外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合资、合作、独资、捐赠、资助等多种形式,参与苗侗医药产业开发。

鼓励制药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创新和提升苗侗药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鼓励地区间、国际间苗侗医药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条件的,依法享受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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