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自治州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申报苗侗药制剂批准文号;鼓励使用和推广苗侗医药单方、验方、秘方以及协定处方;鼓励开发苗侗药创新药物以及保健品,促进苗侗药产业现代化。
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成立苗侗药制剂室,研究开发苗侗药天然药物和具有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医疗机构配制苗侗药制剂,必须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批准文号的苗侗药制剂,经依法批准后可调剂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