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校长负责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校长,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职业技术教育事业,有教育工作经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墓础,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具有相当大学本科学历或讲师以上的任职资格。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的任免,主管部门须征求同级教育部门或劳动部门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