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本市下列街道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平山区的站前街道、东明街道、崔东街道、南地街道、工人街道、平山街道、千金街道的永顺社区、长山社区、泉涌社区、西泊社区;明山区的东兴街道(平顶山南坡、四方台、滴水洞区域除外)、明山街道、北地街道、金山街道、高峪街道、新明街道(大峪沟村除外)、高台子街道的姚家社区;溪湖区的河东街道、河西街道、彩屯街道、竖井街道、彩北街道(以下简称禁放区)。

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南芬区、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划定禁放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