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书面报告进行复核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对书面报告进行审定,形成本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对象。

本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自送达被审计对象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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