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开招用人员时,应当公布招用人员简章,并对招用人员简章的真实性负责。

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招用人员数量、职业工种和录用条件;

(三)用工形式和期限;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六)招工地点和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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