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港口经营人应当优先安排抢险救灾和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港口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依法征用港口设施,并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