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Chapter 3 开标、评标和中标Article 25In force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应当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按专业分类随机确定。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