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Repealed

国家职能机关发现单位和工作人员违法的,应当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严重违法违规人员或者不适合履职的人员,有权机关应当停止其执行职务。

被责令单位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职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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