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需在公园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征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在公园内进行工程施工的,不得影响游人安全。施工现场用地范围的周边应围挡,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景观。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