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单位和个人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或者科技成果申报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奖励的,由批准和奖励部门取消其已取得的奖励,追回奖金,依法给予处分,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并且取消其在五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和获得奖励的资格。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