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应当融入区域经济发展,遵循产城一体、文城一体、景城一体、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科学确定土地使用强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健全城市功能和公共服务,强化产业支撑,完善绿地系统,改善水系生态,优化景观布局,美化人居环境,传承东坡文化,塑造独具眉山特色的城乡风貌。

Local Regulations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