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利用社区托老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二)助餐、配餐和送餐服务;

(三)助浴、家庭保洁、辅助出行、代购代缴等服务;

(四)健康体检、医护康复、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和家庭护理服务;

(五)紧急救援服务;

(六)文体娱乐、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

(七)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八)居家养老需要的其它基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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