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五年规划、计划、预算需要调整时,市人民政府应编制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

五年规划调整方案的提出不得迟于第四年的第一季度,计划、预算调整方案的提出不得迟于当年第三季度。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