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工业遗产,是指铜陵历史上具有时代特征和工业风貌特色,承载公众认同和地域归属感,反映铜陵工业体系和城市发展过程,具有历史、科技、文化、经济、社会教育等价值的工业遗存。

Local Regulations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