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Repealed

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后,按其内容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下列事宜:

(一)组织起草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

(二)调研和协调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修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宜;

地方性法规草案按其内容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研究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并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