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县(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档案事业,对本辖区内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