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进行监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乡(镇)人民政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进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