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

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十日内向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报告采纳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