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机动车辆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完好,标志齐全、醒目,经营性车辆还应当保持车内清洁。

运载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密闭,不得溢漏、遗撒。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