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严格执行按图施工的规定,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进行专项查验,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新建住宅工程应当按照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实行验收。
新建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进行能效测评。
绿色建筑专项查验不合格或者建筑能效测评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予以竣工验收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