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Chapter 2 管理体制Article 13Repealed省和武夷山国家公园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林业、住房与城乡建设、文化(文物)、旅游、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工商、民族宗教、农业(茶业)、水利、科学技术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国家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