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老城区地下管线应当结合管廊建设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逐步有序入廊。

发展改革部门在策划地下管线建设项目时,应当征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