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条例/Chapter 5 金融人才与环境Article 33In force鼓励金融机构、社会办学机构在本市设立金融教育和研究机构。鼓励金融教育、研究机构与境内外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合作,培养适应本市金融发展需要的金融专业人才。鼓励国家和国际金融职业能力考试认证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相关认证业务。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