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技术政策,编制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用于技术进步的专项资金,应当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予以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