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群众进行防火、灭火和逃生演练,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督促本区域内社区(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四)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扑救初起火灾、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组织、参与火灾现场保护工作;

(五)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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