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县征集和接受捐赠的水书实物资料属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收藏的水书实物资料,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收藏的水书文化资料捐赠给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并发给证书。

自治县征集单位和个人收藏的水书文化资料,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合理作价,并发给证书。

Local Regulations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