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节能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节能监察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能单位就监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二)查阅有关资料;
(三)根据节能监察收集证据的需要,对有关产品、设备、资料、场景等进行录像、拍照;
(四)对有关产品、设备进行能源利用状况的现场监测;
(五)对被监察单位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