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市科学技术特别奖是本市最高科学技术奖。

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国内外科学技术合作和引进、消化、吸收的工作中,完成的项目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公民或者组织,可申报市科学技术特别奖。

市科学技术特别奖每年不超过5项。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