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养老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养老机构变更住所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设立许可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