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确需挖掘城市道路进行紧急抢修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报告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挖掘城市道路手续。影响城市交通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