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Amended为规范工资集体协商行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