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环卫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任何单位不得因环卫作业人员有本条前款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