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区、县(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妇女权益保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