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Repealed

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土地整理。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土地整理实施方案,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土地整理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参与土地整理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新增耕地的分配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