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Repealed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划和建设本辖区公共交通网络,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改善旅游交通运输环境,开通旅游景区(点)公共交通线路,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停车场(站)、交通标识和旅游集散站及其他交通设施;逐步发展和完善观光公共交通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