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Repealed

下列情况采用招标投标交易方式: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并且转让价格不是唯一决定因素的;

(二)涉及特殊行业、公共事业的;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

第二十八 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招标投标,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标的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转让标的企业招标文件,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职工安置情况、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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